疫情期间“容缺办理”过船员证书的注意啦!新要求来了!!

2023-09-09 四小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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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及其他海事监管工作的公告》(2022年第6号),对受疫情防控影响未能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书或未能完成相应的培训合格证知识更新培训的船员,海事管理机构按容缺办理原则依申请为船员办理了相关船员证书。


上述公告已于2023年7月1日起失效了,请相关公司和船员及时履行承诺,补齐容缺项目。

具体要求如下:已经下船的船员务必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相关培训;在船船员要在下船后30日内完成相关培训。

若在期限内仍未按照责任承诺完成培训的,将由发证的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规定撤销或注销相应船员证书,并将相关情况记入公司和船员的诚信记录。